首届“防水科技创新大会”于4月5日在苏州举办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7-03-17 09:26:10
核心提示: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住建部频频放出大招。
  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住建部频频放出大招。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优化建企发展环境等方面出台了系列重大政策,开展了系列重大活动。

  近几年,对建筑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

  2014年7月1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开放市场,坚持放管并重,消除市场壁垒;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等系列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思路。

  2014年9月1日,住建部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六大任务。

  2015年9月21日,住建部印发《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要求各地住建部门简化前置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等。

  2016年5月1日,建筑业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

  2016年6月2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要求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2016年10月14日,住建部发布《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部分指标,并明确指出: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016年11月29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正式启用

  2016年12月27日,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再次为建筑企业减负,明确规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两种情况,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2017年,总理喊话,国务院发文,住建领域大招仍不断

  2017年2月8日,新春伊始,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喊话住建领域,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升级。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打造“中国建造”品牌。

  2017年3月9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使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之后”,再次开展治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住建部放大招,防水工程质量提升

  据悉,住建部计划将建筑防水列为加快标准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到2017年,“重点安排装配式建筑、门窗、防水、装饰装修和可再生能源等住房领域标准的修订出台。”此外,防水行业质量提升工作将建立建筑防水工程质量保证与保险相结合的市场机制,明确质量保证责任主体,全面提升建筑屋面、外墙、室内及地下室的防水设防要求,加强设计、材料、施工、质量验收和翻新维修等环节监管。

  即将于4月5日在苏州举办的首届“建筑防水科技创新大会”上,主办方将邀请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曲慧女士作《关于建筑工程管理理念及防水工程质量提升的思考》的专题报告,解答有关疑问。大会还安排了其他九个关于建筑防水科技创新趋势探讨和最新技术研讨的报告。
 

本文标题: 首届“防水科技创新大会”于4月5日在苏州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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